2008年2月8日 星期五

美金事件後續

原本以為事情已經告一段落了

今天下班後,在中間辦公室和同學討論晚餐要訂哪一家的便當
保安隊八分隊突然打電話到辦公室來找我
說有自由的記者要拍照,要我過去一趟

天啊!
現在是什麼情形,他們怎麼會知道?
分隊長要我一定要過去
只好換上制服,帶著忐忑不安的心請學弟開車載我到航廈
一上車還發現領帶忘了打,還衝回去拿

過三樓公務門時刷了識別證
保安學長看了一下螢幕上顯示的名字再看看我,說:你就是撿到錢那個吼~
我的天啊,怎麼大家都知道這件事了 <囧>

兩個記者站在八分隊的門外,看著過往的旅客
我想是在尋找我的身影吧
當時入境旅客眾多,我試著混在人群當中悄悄朝著隊部接近
沒想到還是被他們認出來了(廢話,制服那麼明顯)

兩位大哥早就把鈔票準備好了
而且弄成兩個扇形攤在桌面上,就像賭神電影裡面看到的那樣
拿起來拍照的時候我還故意用鈔票把臉遮住,不想讓他們拍到
而且我發現我的手在抖......

偷偷瞄了一下他的採訪證,有水果的標誌在上面(阿剛剛不是說自由?)

拍完照後,簡單問了一些問題
中間還接到阿sir打來的電話,要我結束後去組部一下

反正最後離開航廈的時候幾乎是用跑的
嚇都嚇死了
原來當受訪者還真的會緊張
而且是很.緊.張.

我想如果記者是像竹老大或是安安那樣的漂亮小姐
我應該比較不會緊張吧 XD

6 回應:

Knock 提到...

會不會超過半年沒人認領
就全部歸你阿...
我看你可能要辦桌請流水席唷...

隆美爾 提到...

依司法院字第1432號解釋意旨,公務人員因執行職務所拾得之遺失物應認其所屬機關為拾得人,所以不歸我

匿名 提到...

過年一看新聞播報機場安檢員撿到8751 USD拾金不昧------第一個就想Rommel大大......在印象中,他們都不怎麼有錢!會那麼大方把錢繳回國庫的,大概只有不缺錢又豪氣的Rommel
話說回來,要把撿到的錢在執行安檢工作幹回去是滿難的,因為攝影機很多;所以,Rommel大大那樣做是對的啦!
父母問如果在當時換我檢到20~30萬新台幣,會如何?我說一樣------因為我們都一樣傻^_*

匿名 提到...

只有白目才會想暗槓起來吧 XD

如果東窗事發

那情形就不同了...


=_=

真想把特勤崗哨表偷印一份

匿名 提到...

我和6f一樣,一看到新聞第一個念頭就是想到:莫非是你!?但一轉念,哎!不會啦!電視又沒拍到,再加上店裡忙,直到現在才上來,竟然發現.....!嗯!好像可以給他驕傲一下!

匿名 提到...

向隆美爾推薦夫唱婦隨同樣拾金不昧的好女孩:謝佳吟(嘉義大學動物科學研究所二年級)

女研究生拾金不昧 見人掉10萬 頂烈陽等失主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80715/17/139o6.html
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photo/url/d/i/080715/8/20080715_1890725/20080715_1890725.jpg.html
嘉義大學動物科學研究所二年級女研究生謝佳吟拾金不昧